前一陣子有一個朋友來信問我對於「辦公室戀情」的看法。
  呃,認識我的人大概都會哈哈大笑,因為我對辦公室戀情一直存有比較負面的意見,而且幾乎眾所皆知。但撇開我對辦公室戀情的成見,只討論企業裡的管理問題,我會說,絕大多數的主管對辦公室戀情的看法不外乎二種:反對的;和不反對的。

  我在搞笑嗎?並不是。因為我不是說反對的和贊成的,而是說反對的和「不反對」的。換句話說,在我的個人經驗中,除了很少數的主管鼓勵公司裡的同仁互相交往 ( 我還真的遇到過 ) 以外,大多數的主管其實都不會支持公司裡的同仁談辦公室戀情。

  也許我是一個比較老派的管理者。以我個人的觀點,我會直接了當地說,辦公室 ( 或是公司 ) 是讓人工作的地方,任何可能危及工作績效表現的行為,在辦公室裡面都不太可能受到主管的歡迎。
  而,辦公室戀情毫無疑問地是影響到員工工作績效的一種行為。每一個上班族都只是平凡人,我們心情好的時候和心情不好的時候,工作表現就是不太一樣。如果今天因為家人朋友的一點點小事惹得自己不太開心,我們大概一整天上起班來都不會太順利,更不要提如果惹自己不開心的人也在同一家公司的時候,那種情緒大概會更嚴重地影響到自己的工作表現。
  再來是對其他同仁的影響。我遇到過公司裡的某一個非常小的單位裡有二位同仁在談戀愛,後來順利結為夫妻,這事情在公司裡是美事一件,但從那之後,那個單位經常發生兩個人一起去旅遊、或是因為家裡有事情而一起請假,所以經常會同時少掉二名員工,職務代理機制在那一個部門裡一直都是一個問題。再來也有可能會是,如果公司裡有二位同仁在談戀愛,兩人在公開場合狀甚親密,其他的人很難不受到影響;但如果兩個人的感情受到考驗,無論是小小的意見不合、吵架、第三者介入、分手...我看其他的人要能夠保持平常心看待,還真的是難上加難。我曾經遇到過男女同仁在茶水間裡談判,我都不知道自己還可不可以走進去倒開水 ( 大概是不行,但我為什麼要忍受這樣的事情發生啊 ) 。這一類的問題,如果在規模大一點的公司裡面,其中一個人可能還有轉調到其他單位的機會,但如果在規模比較小的公司裡面,二個人在公司同仁面前公開交往,十之八九是會給其他同仁帶來困擾的。

  現在企業的競爭這麼激烈,工作態度認真、績效表現無虞的員工都不見得可以保得住工作,更不用提那些把公司當成談戀愛的場所的員工。如果你真的問我的話,我的經驗是,那些規模大一點的公司,如果男女朋友不在同一個部門裡,對其他同仁的壓力和影響也會比較小,所以規模比較大的公司,多半會規範「不能在同一個部門」或是「不能有業務往來的關係」這一類的原則,將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不見得會完全反對。至於那些規模比較小的公司,辦公室戀情對公司的影響會比較嚴重,只不過小公司往往會同時受限於公司在人才招募上面臨比較高的難度,或是公司的人治色彩會比較濃厚,對辦公室戀情的態度就會非常不一定。

  不過,不管我講得再多,愛情來的時候,是沒有人可以阻止的。那麼,如果你是當事人,該怎麼面對辦公室戀情?

  我的答案是:盡可能地低調,最好能做到沒有人發現你們是戀人。對於辦公室戀情,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主管都會說:「只要不影響到工作,我其實並不反對辦公室戀情的存在。」這就對了,前提是「不影響到工作」。
  很實際地看待公司裡的很多管理問題,如果你是公司裡的績優員工,其實你無論作什麼,都有機會得到老闆比較大的包容。我見過很多老闆會願意把自己的規定或原則稍稍地做一點讓步,讓某一位表現傑出的同仁更願意待在公司繼續努力工作。所以如果你的績效表現很好,和公司裡的其他同事發生戀情 ( 呃...那種不倫之戀一直都不在本篇文章的討論範圍內 ) ,我相信大部分的老闆不會有太多意見,或者會適度調整公司規範,讓整件事情變得更合情合理。我待過一家公司,原本老闆就信誓旦旦地強調不接受辦公室戀情,後來某一位表現非常傑出的同仁明白表示「要不然我離職好了」之後,老闆就決定放寬規定為「不能在同一個部門裡談辦公室戀情」了。
  不過我總是會想到職場的陰暗面。工作中有太多太多的事情,其實沒有標準可言。前一天晚上沒睡好以致於上班的時候有一點精神不濟、手邊同時有太多工作在處理而忘了提醒老闆有一通重要的來電、趕著要發一封email而沒有發現自己把客戶的姓氏給拼錯了...這些都不過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你我都偶爾發生過;一旦你開始談戀愛而且讓其他同事知道,就有可能會有人在你背後說:「哎呀!談戀愛了嘛...哪會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啊...」這一類的閒話原本就已經夠讓人感到厭煩,如果你交往的對象是公司同事,這種事情恐怕只會變本加厲。
  我的意思是,有時候績效評量的標準並沒有那麼客觀,何必讓別人找到任何一點點足以編織「其實你心不在工作上」這類八卦的把柄?

  如果公司明文禁止辦公室戀情 ( 雖然我不太確定公司有什麼資格可以明文禁止員工和其他員工談戀愛 ) ,你正在和公司其他人談戀愛,又不想丟掉工作,那就務必保持低調,然後其中一方去平靜地找工作,畢竟我不認為紙可以包得住火,也不相信這種事情可以永遠保持秘密;如果公司比較開明,規定只要不在同一個部門內或是只要沒有業務往來,就可以談辦公室戀情,那麼我會建議你和你的主管 ( 所以這裡有另外一個前提,你平常的績效表現不錯,而你老闆也一定程度地器重你 ) 談一談,但,除了他以外,你實在不應該讓其他的人知道或感覺到你正在和公司裡的其他人談戀愛。
  但這個答案有一個例外,那就是主管不適合和自己的部屬談戀愛。這種事情一旦發生,二人當中有一個人應該盡速地轉調部門或離職。因為如果有一天戀情曝光,對公司將會有非常嚴重的傷害。每一個人都傾向於認定自己的績效不佳不是自己的錯而是別的原因,因為這樣想會讓自己好過許,多這是人性,我在大學心理學課堂上就學過這個道理。如果你是那一位老闆,你等於是給了部門內表現不佳的員工到處抱怨「自己考績較差只是因為沒辦法像別人一樣和老闆上床」,或是如果你是那一位部屬,其他的同事談到你過去得到的優秀考績等第、加薪、獎金或升遷時總是帶個詭異的表情。你覺得,職場上還有多少事情比這個更糟?

  而這大概是我對辦公室戀情的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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