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HR的工作的邊界是很模糊的,比方說,當員工的工作影響到生活、或是生活影響到工作的時候,身為人力資源工作者,我們應該怎麼拿捏這中間的界線?
最近因為一件事情,我忽然想起一個多年前的慘痛經驗。那是以前任職的公司發生的故事,那時公司有一位A主管,在公司的績效表現出色、對待部屬也一直是用授權而非命令的方式、加上為人風趣幽默,其實還頗得部屬和其他公司同事的欣賞,他已經結婚,有二個小孩,不過我知道他的婚姻狀況有一些問題,因為偶爾就會在一些公司外的聚餐活動中聽到A主管抱怨他的太太;然後公司也有一位B小姐,工作中規中矩,不是特別出色的那一種員工,不過交待給她的工作卻也絕對令人放心,B小姐也已經結婚,也有二個小孩,我也知道B小姐的先生一直都有外遇,二個人時有爭執,和B小姐比較要好的一些同仁幾乎也都知道這件事情。當然,從來不曾有任何人來抱怨他們的家庭生活影響到工作,既然這樣,我也沒有必要干涉員工的私生活。
這個故事的一開始,有一個行政職出缺,這個職務直接向A主管報告,於是我就和我們部門裡的同事在考慮有誰可以優先內部轉調,然後我考慮到B小姐,我就提出來問我同事的看法如何。結果她支吾其詞了半天,最後告訴我說「你知不知道A主管和B小姐有很好的私交?」說真的,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我的同事繼續說「我知道他們有時候會通電話聊天,有時候如果B小姐需要到公司外面去處理一些公務時,A主管偶爾會開車送她...」好吧,我知道了,不過他們是交情比較好的好朋友呢,還是他們真的有什麼特別的關係?我同事搖搖頭表示不知道,我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但是說真的,我也因此推薦另外一位小姐去接任那個職缺,整件事情也就畫下句點。
故事說到這裡,我猜大家都知道我要講什麼了。基本上我們公司並不規範所謂的辦公室戀情,甚至於我們就有男女同事因為一起工作久了,後來結為夫妻的例子。只要工作上沒有衝突,我個人一直都是比較樂觀且輕鬆地看待這一類的事情;可是婚外情呢?我是說,如果員工有婚外情,公司又會怎麼處理?這一點都不容易回答,我們公司曾經發生過男性同仁和女性同仁談戀愛,然後這位男性同仁「劈腿」,而且是和公司裡的另外一位女性同仁發生關係,被原來交往的那位女性同仁當場發現,結果戰火延燒到公司來。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很多公司會設法杜絕辦公室戀情的原因何在,不過說真的,那些文化比較自由、或是比較重視員工隱私或私人權益的公司,大概都不會願意規範這一類的行為,畢竟公司關注的重點應該是員工的績效而不是員工的私生活。
好吧,如果員工還沒有結婚而且同時跟一個以上的異性 ( 或同性 ) 交往,我們很難介入這樣的問題當中;那如果員工是結過婚而且還有其他外遇的對象呢?如果員工沒有結婚可是他或她是其他人的情夫或情婦呢?我只是想說,如果我們把這條線一直向後退,最後我們就一定會碰到這一點:如果結了婚的員工跟公司內的其他人有婚姻以外的關係呢?
故事還沒有說完。就在那之後又過了半年左右,有一天上午我到公司上班,我們部門的其中一位同仁很尷尬地走到我的座位前面對我說:「老闆,昨天B小姐的先生痛毆了A主管一頓...」
用一句很極端的外國俗諺來說明這個簡單的道理:「你活著的方式會決定你死去的方式」。我忽然發現,公司所作的一切決策,很多都會影響到員工的行為,然後最後公司或多或少得承擔一部分的後果。當公司決定不允許任何辦公室戀情的存在的時候,公司可以確保不會有任何員工和員工之間因為感情問題影響到工作績效;反過來看,當公司的立場是相信每一位員工的EQ和處理私人生活的能力的同時,公司當然就得面對萬一有同仁的EQ不好或是處理這一類的問題不夠成熟而導致的風風雨雨。我們今天都還沒有談到,很多比較美式管理的公司會把私生活當作是人格的判斷依據,沒有結過婚的人的一切私人交往都還只是交往,有了婚姻關係就相當於許下了一個承諾,哈佛管理學院有一個人力資源管理的個案就是類似的情境,談到公司的執行長有情婦,而董事會和人力資源主管則被迫要去面對這些問題,比較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那個個案研究中,有好幾位專家都指出,公司應該重新思考:那些連對家人的承諾都會背叛的人是否值得信任?不過我的經驗是,歐商公司則比較把這些事情當作是員工私人的問題,公司多半只會私下要員工自己注意自己的行為。
有一種想法是,早在我一開始知道他們可能有私交的那個半年前,我就應該要對他們進行道德勸說...可是,每一個人都可能會有幾位那種有私交的同事,或是也有可能順路送其他同事回家,我到底應不應該去對每一個可能發生問題的同事道德勸說?說真的,我以前曾經作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位接受道德勸說的同事對於我的談話感到氣憤,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行為光明磊落,而且我沒有資格因為他和一位女同事一起吃飯就大驚小怪,後來我們還為此有一點點心結;然後,如果半年前我去道德勸說,可是他們並沒有因此收斂他們的行為,最後A主管還是被毆打,我也許會面對一個更艱難的處境,我在半年前就知道了這件事情,但卻沒有積極地介入處理,會不會因此,公司將更難面對A主管的妻子和B小姐的先生呢?
對員工私生活的問題,我個人過去一向認為只要不傷害到公司,其實我不想要過問員工的私生活,可是怎麼樣叫做不傷害到公司?這比較像是一條連續的線,很難選擇從哪一點把這條線切開來。聖經有一句話叫做「漸漸挪移帳棚」,是指個人對於不道德的行為一開始沒有採取堅壁清野的做法,結果後來逐漸麻木,最後再也無法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對於公司裡的員工,會不會其實,公司在第一時間沒有作出嚴格的處置,員工最後就會漸漸挪移帳棚呢?我不知道...
如果你是HR主管,或是想像一下你是HR主管,你又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最近因為一件事情,我忽然想起一個多年前的慘痛經驗。那是以前任職的公司發生的故事,那時公司有一位A主管,在公司的績效表現出色、對待部屬也一直是用授權而非命令的方式、加上為人風趣幽默,其實還頗得部屬和其他公司同事的欣賞,他已經結婚,有二個小孩,不過我知道他的婚姻狀況有一些問題,因為偶爾就會在一些公司外的聚餐活動中聽到A主管抱怨他的太太;然後公司也有一位B小姐,工作中規中矩,不是特別出色的那一種員工,不過交待給她的工作卻也絕對令人放心,B小姐也已經結婚,也有二個小孩,我也知道B小姐的先生一直都有外遇,二個人時有爭執,和B小姐比較要好的一些同仁幾乎也都知道這件事情。當然,從來不曾有任何人來抱怨他們的家庭生活影響到工作,既然這樣,我也沒有必要干涉員工的私生活。
這個故事的一開始,有一個行政職出缺,這個職務直接向A主管報告,於是我就和我們部門裡的同事在考慮有誰可以優先內部轉調,然後我考慮到B小姐,我就提出來問我同事的看法如何。結果她支吾其詞了半天,最後告訴我說「你知不知道A主管和B小姐有很好的私交?」說真的,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我的同事繼續說「我知道他們有時候會通電話聊天,有時候如果B小姐需要到公司外面去處理一些公務時,A主管偶爾會開車送她...」好吧,我知道了,不過他們是交情比較好的好朋友呢,還是他們真的有什麼特別的關係?我同事搖搖頭表示不知道,我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但是說真的,我也因此推薦另外一位小姐去接任那個職缺,整件事情也就畫下句點。
故事說到這裡,我猜大家都知道我要講什麼了。基本上我們公司並不規範所謂的辦公室戀情,甚至於我們就有男女同事因為一起工作久了,後來結為夫妻的例子。只要工作上沒有衝突,我個人一直都是比較樂觀且輕鬆地看待這一類的事情;可是婚外情呢?我是說,如果員工有婚外情,公司又會怎麼處理?這一點都不容易回答,我們公司曾經發生過男性同仁和女性同仁談戀愛,然後這位男性同仁「劈腿」,而且是和公司裡的另外一位女性同仁發生關係,被原來交往的那位女性同仁當場發現,結果戰火延燒到公司來。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很多公司會設法杜絕辦公室戀情的原因何在,不過說真的,那些文化比較自由、或是比較重視員工隱私或私人權益的公司,大概都不會願意規範這一類的行為,畢竟公司關注的重點應該是員工的績效而不是員工的私生活。
好吧,如果員工還沒有結婚而且同時跟一個以上的異性 ( 或同性 ) 交往,我們很難介入這樣的問題當中;那如果員工是結過婚而且還有其他外遇的對象呢?如果員工沒有結婚可是他或她是其他人的情夫或情婦呢?我只是想說,如果我們把這條線一直向後退,最後我們就一定會碰到這一點:如果結了婚的員工跟公司內的其他人有婚姻以外的關係呢?
故事還沒有說完。就在那之後又過了半年左右,有一天上午我到公司上班,我們部門的其中一位同仁很尷尬地走到我的座位前面對我說:「老闆,昨天B小姐的先生痛毆了A主管一頓...」
用一句很極端的外國俗諺來說明這個簡單的道理:「你活著的方式會決定你死去的方式」。我忽然發現,公司所作的一切決策,很多都會影響到員工的行為,然後最後公司或多或少得承擔一部分的後果。當公司決定不允許任何辦公室戀情的存在的時候,公司可以確保不會有任何員工和員工之間因為感情問題影響到工作績效;反過來看,當公司的立場是相信每一位員工的EQ和處理私人生活的能力的同時,公司當然就得面對萬一有同仁的EQ不好或是處理這一類的問題不夠成熟而導致的風風雨雨。我們今天都還沒有談到,很多比較美式管理的公司會把私生活當作是人格的判斷依據,沒有結過婚的人的一切私人交往都還只是交往,有了婚姻關係就相當於許下了一個承諾,哈佛管理學院有一個人力資源管理的個案就是類似的情境,談到公司的執行長有情婦,而董事會和人力資源主管則被迫要去面對這些問題,比較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那個個案研究中,有好幾位專家都指出,公司應該重新思考:那些連對家人的承諾都會背叛的人是否值得信任?不過我的經驗是,歐商公司則比較把這些事情當作是員工私人的問題,公司多半只會私下要員工自己注意自己的行為。
有一種想法是,早在我一開始知道他們可能有私交的那個半年前,我就應該要對他們進行道德勸說...可是,每一個人都可能會有幾位那種有私交的同事,或是也有可能順路送其他同事回家,我到底應不應該去對每一個可能發生問題的同事道德勸說?說真的,我以前曾經作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位接受道德勸說的同事對於我的談話感到氣憤,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行為光明磊落,而且我沒有資格因為他和一位女同事一起吃飯就大驚小怪,後來我們還為此有一點點心結;然後,如果半年前我去道德勸說,可是他們並沒有因此收斂他們的行為,最後A主管還是被毆打,我也許會面對一個更艱難的處境,我在半年前就知道了這件事情,但卻沒有積極地介入處理,會不會因此,公司將更難面對A主管的妻子和B小姐的先生呢?
對員工私生活的問題,我個人過去一向認為只要不傷害到公司,其實我不想要過問員工的私生活,可是怎麼樣叫做不傷害到公司?這比較像是一條連續的線,很難選擇從哪一點把這條線切開來。聖經有一句話叫做「漸漸挪移帳棚」,是指個人對於不道德的行為一開始沒有採取堅壁清野的做法,結果後來逐漸麻木,最後再也無法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對於公司裡的員工,會不會其實,公司在第一時間沒有作出嚴格的處置,員工最後就會漸漸挪移帳棚呢?我不知道...
如果你是HR主管,或是想像一下你是HR主管,你又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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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WJ分享個小經驗!
我們公司也曾發生此類故事,一個資深女性業務同仁失聯,我與她家人聯繫,結果她老公就說你們公司的業務把她拐跑啦!頓時我臉都綠了,很妙喔!男生不過是個剛進來的新進業務同仁,女生已經3年的年資!
我想HR再怎麼厲害或專業,也無法注意的員工的私生活,所以真是兩難!
大家都知道那一句玩笑話: HR負責所有其他部門不負責的工作. 這也許也有幾分事實在內, 只不過有很多時候, 不但我們不知道我們的工作和其他部門的工作的界線在哪裡? 現在我們可能會面臨更大的挑戰是, 我們不知道我們的工作和我們不應該管的事情之間的那條線在哪裡. 記不記得幾年前看過一個轉寄來轉寄去的關於某公司的行政命令, 提及員工在公司內不應該有勾肩搭背或摟抱等行為, 我們看到這個email固然覺得荒謬; 可是我們是不是真的可以什麼都不管? 什麼都說是員工的私人行為? 我覺得也很值得我們反省...
心中的遺憾~~
看到這文章,我還真是有感耶~因為在HR的日子中,我也遇到這"痛",公司新進的女業務助理哭訴有婦的男業務在男業務C先生的車上對她上下其手,問題來了,女孩為何會在C先生車上呢,當詢問C先生時,C先生一口回絕,且口口聲聲說"沒有",在詢問過律師,未有任何照片或手機留言或通聯紀錄下,公司無法"判"C先生"罪行。結果女業助竟怒氣怒罵我沒有保護女生且包庇C先生,且送上辭呈離職,且對我十分不諒解啊~我真是無奈到了極點,但自始至終C先生都說他沒有做如女業助說的行為~~
經過約2年吧~公司來了一位女工程師,結果,結果...那位C先生竟和這位女工程師"相戀",且當東窗事發時,二人同時選擇離職
當時的我,真的好無助,因為那位C先生的太太和我及其他同事很熟,且很温柔,只能望著C太太的哭泣樣,且要和C先生辦離婚,更難過的是育有一子一女,其中一子才剛出生不久.......看著C太太的堅強,我的心竟是那麼的痛
當一位HR,要關心要協助要注意到何狀況或程度呢,著實困擾著我,也使我對一些人性的思維有了新的考量,當然公司在那時將獎懲辦法及二性平等法做了一新的公告,只是這樣我並無法幫到C太太,我的心中一直留著遺憾,即使是多年後的今天回想起...
其實就算不是HR, 身為管理者還是常常必須面對這一類的問題. 我最近遇到一個案例: 有一位員工曠職, 然後懲處的簽呈送到我這裡來, 員工所提出的理由是: "她先生軟禁她, 不讓她出門..." 我看完以後覺得很跌倒, 可是公司還是不得不處理這一類的問題.
我的觀察是, 這年頭其實工作和生活的界線已經越來越模糊了. 所以最近也有一位前輩在和我閒聊的時候提到: 現在的主管真的很難作, 必須同時面對不同的員工和不同的情境, 扮演指揮者, 老師, 朋友等不同的身分, 必要的時候還要兼任心理諮商師...
我難免會想, 你說得很對: 清官難斷家務事. 可是偏偏呢? 家務事就是會反過來影響到你的部門績效. 那你是要處理還是不要處理? 這就是我所謂的"界線很難畫"
這是我的經驗, 也和你分享...
HR的界線??
這一篇文章,讓我很有感覺,因為我曾經深陷主管與同事相戀的尷尬工作處境中。如果一個部門只有三個人,主管+我+她,結果,主管與她相戀了,我(是女的)該怎麼自處??而且,當這位主管就是人力資源主管......半年後,我離職了。這是最好的選擇嗎?因為這種氛圍,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做事...唉~HR的界線,當這種私領域蔓延到公領域的情況時,是否應該畫清楚一點呢?
Re: HR的界線??
Well...這真是一個很糟糕的故事...我會這樣想...我認為職場上總還是有一個"職場倫理"的存在, 那些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 但大家其實都知道好或不好的事情, 往往都可以歸入這一類. 而, "辦公室戀情"恐怕就屬於這一類.
我個人認為辦公室戀情並不好, 更不用提主管和部屬談戀愛, 當這樣的事情發生, 好吧, 如果故事中的"她"得到比較好的考績, 比較好的調薪, 比較好的發展機會...誰會相信是她的能力比較好而不是主管的私心? 所以這樣的事情發生, 對她和對主管都不好, 其他的員工也跟著賠上職涯...職場中還有多少比這更糟的事情? 我認為不多了.
這就是困難的地方. 就像我說的, 這一類的事情多半不會明文規定可以或不可以, 要看公司的文化或價值觀而定, 但偏偏這一類的事情, 第一個受到衝擊的往往是HR...
只是HR自己傳出這樣的事情...我還真的是第一次聽說 (希望不是我孤陋寡聞) 就是了...
回饋一下樓上的朋友...
其實這一類的問題, 我覺得最終還是要看公司的規定 (因為我也聽過有公司鼓勵男女同仁彼此交往和結婚), 我不想高舉比公司更嚴苛的規範來規範員工.我自己會認為, 辦公室戀情的唯一標準應該是"不影響到工作". 但我也承認這中間的拿捏非常困難. 如果男女朋友常常在分手後連朋友都沒得作, 那麼我們都可以預期當這兩人都是公司內的同仁的時候, 萬一分手後會是什麼結果. 或者就算沒有分手, 偶一為之的爭吵, 大概也會讓公司內有不必要的惡劣氣氛. 而其實, 其他同仁沒有任何必要忍受你的辦公室戀情而產生的惡劣氣氛, 畢竟他們不曾從你的辦公室戀情中得到任何好處. :p
況且什麼叫做影響工作? 我覺得實在是太難認定了. 就像我回答前面的留言一樣, 如果主管和部屬談戀愛, 最後那位部屬得到比較好的績效, 主管認為是部屬的工作表現很優秀, 其他的人則一律認為陪老闆上床的就會得到較佳的考績, 這中間還有公平可言嗎? 所以我說真的, 公司是工作的地方, 不是談戀愛的地方.
但我也理解愛情這個東西很奇妙, 所以...如果要談戀愛, 請盡可能地保密, 如果能夠作到"和你一起工作的人都不知道你在談辦公室戀情", 那麼辦公室戀情對職涯就沒有殺傷力.
另外...我認為任何時候, 一定階級以上的主管不適合和公司裡的人談戀愛, 同部門的人無論如何都不適合談戀愛, HR無論如何都不適合和公司內的同事談戀愛. 也許我比較守舊, 但我還是覺得有一些基本的工作原則, 會讓公司裡的大家都省去很多麻煩.
以上是個人意見.
我回應的是版主提到雙方有家室的case
回覆樓上的朋友
喔...不好意思, 看來是我誤會了...我記得我在這個部落格裡提到過 (但似乎不是這一篇文章) 我個人待過某美商公司, 公司認為員工個人道德行為同時代表了公司的整體形象 (我看過哈佛商業評論有一篇文章提到過: 公司不應該相信那些連對家人的承諾都會背叛的人); 但我也待過某歐商公司, 公司傾向於認為公私應該分開處理, 員工的個人行為只要不影響公務, 公司沒有意見.
所以這件事情也許還是公司文化和價值觀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