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03 Fri 2006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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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野狼和小白兔
- Mar 06 Mon 200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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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你知道的資遣這檔子事
今天為了人事的問題打電話給一位在去年年底非自願離職的同事,結果得到很不友善的回應,其實這在意料之中、但是我對此還是有一點點難過,下班的時候我們部門的小女生問我:「我還以為你已經很習慣這樣的事情了?」而我只好苦笑回答她:「錯了,我永遠都不會習慣!」
我已經不記得在我手中處理過的「非自願性離職」的案子有多少件了,可是沒有一次讓我覺得釋然,我也從來都不習慣這樣的事情。尤其是,真的,我看過的理由千奇百怪:公司營運不善、員工績效不佳、和主管不合而主管硬要資遣員工、誠信有問題、公司政策或組織調整...可是不管理由是什麼,永遠不變的有一點:有人因此丟掉工作,而且絕大部分的人對此都不高興。
只要理由不是因為組織的關係,資遣這件事經常會搞得烏煙瘴氣。我面對過公司所轉投資的子公司 ( 四條生產線 ) 關廠那種大規模裁員、或者公司決定結束某一個產品研發小組、政策改變所以不再需要某一個特殊職位,不管規模大小,這一類的資遣通常是公司打算彌補一個之前的決策錯誤:擴張過快、效率不彰或是組織設計不當,勞資雙方都會比較平和,彼此把權利義務講清楚就得了,甚至於有一些遇到這類狀況的員工早就心裡有數,根本就只是在等公司什麼時候把資遣費拿出來而已。還是一樣的,沒有人覺得高興,只是還可以接受。
另外一類的問題就嚴重得多,員工績效不彰或是管理的問題,往往主管和員工雙方的認知會完全不同而陷入各說各話。我的觀察是,這一類的問題通常都是主管的責任,如果主管能提早善盡自己的職責,這一類的問題很多時候是可以避免的。我遇過有資深員工跑去暗示主管:「老闆,我的同學都已經在別家公司當經理了...」然後他的主管也不願意擋人家的財路,就給他個不帶人的經理頭銜 ( 尤其是現在的企業裡大多都是所謂的管理專業雙軌制,所以帶人的部門經理只有一個、技術經理或專案經理則有一大堆,反正官位長在老闆的嘴上,要多少有多少,這個中國自古就有明訓 ) ,到了隔年新老闆上任,那些不帶人的經理往往都變成組織率先開刀的對象,一年前還是加薪升遷的員工,一年後馬上變成減薪裁員的目標,這就讓那些專案經理覺得情何以堪;我也遇過業務助理在接到客戶的訂金後居然沒有把訂單輸入電腦系統中,以致於到交貨日客戶拿不到貨,而這件事情真正神奇之處在於她發生了同樣的錯誤好幾次,最後公司決定資遣該名業務助理時,她氣呼呼地告訴我:「我當然知道我做錯了事情,可是我不知道這樣就會被fire掉!」,像這一類的結果,就是我所謂其實可以避免的事情。說穿了,關鍵在於很多主管不願意當壞人,甚至想要用獎酬來作為逃避問題的工具 ( 有時候主管會給予員工不當的升遷或加薪,以解決員工士氣的問題,可是太多這一類的獎勵最終演變成「懷璧其罪」的結局,員工因為得到了和工作內容或能力不相稱的職位或薪資以致於連原來的工作都保不住 ) ,結果越逃避越嚴重,等到人力資源部門介入時,資遣往往已經變成唯一的解決之道。而且誠如我所說的,當大部分的責任出在主管的身上,很多員工並不自覺自己會面對這一些問題,用白話文講,如果主管不敢直言「你的工作內容並不足以讓你得到較高的職位和薪水」或是「如果你無法改變你的工作績效或態度,三個月後我們將會認真考慮是否應該資遣你」,事到臨頭員工在面對公司做出資遣的決定時,錯愕和難堪將會變成再自然不過的反應。
我們所有的人都無論如何是別人的部屬 ( 除非我們自己當老闆 )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就算問題發生在主管身上,付出代價的往往不會是老闆。我曾經經手過一個案子,其實員工無論在績效或工作進度上都沒有重大的瑕疵,唯一的問題是他的出勤狀況,他經常整個上午都不來公司、然後晚上加班到深夜,那時我的公司並沒有明文規定上下班時間或是核心工作時間,也就是說員工並沒有任何違反工作規則的情形,但是他的直屬主管堅持要他走路,我試著居中協調,希望雙方都可以退讓一步,找到一個也許雙方都不滿意但都可以接受的結果,只是我的努力並沒有成功,總經理出來暗示我說:「那樣的工程師很好找,但是那樣的主管很難找...」所以最後公司還是資遣了該名員工 ( 據說後來的故事是,公司找到了更適任的主管,而當年那個主管也因為管理才能不佳被轉調為資深工程師,不再擔任帶人的任務。不過那是題外話,更別提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就算身為員工的人當年並沒有做錯事...事過境遷之後,那還重要嗎? ) 。除非你認為自己身價高到永遠有好幾家等著要雇用你的公司,否則在任何情況下被資遣,對員工來說都不會是太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