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剛開始HR工作的時候,幾乎所有管裡的雜誌都會談到這家最厲害、管理能力最強、獲利能力最佳、商業模式最創新...的能源公司,安隆 ( Enron ) 。安隆是舉足輕重的能源供應商,名列Fortune 500大的前十名,股價節節上升,不管大環境是好是壞,安隆都可以繳出亮眼的成績單。
  直到2001年,這家公司作假帳的醜聞曝光,大家才發現它所有的獲利都是假的。到了當年年底,安隆宣布破產,它的股票變成壁紙,成為教科書上最經典的負面案例,連世界最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Andersen也因為這樁醜聞案而關門。
  對HR來說,安隆的案例最值得討論的地方在於,安隆大部分員工的退休金 ( 一般稱為401K,因為這個退休金計畫是明訂在國稅法第401K條中。員工如果將一部分的薪水存於符合401K的退休基金中,將可以延緩課稅。概念和台灣的退休金制度有一點相似,但和台灣不同的是401K可以用來投資基金、股票、債券... ) 都用來購買安隆自己的股票,所以在安隆的股票變成壁紙以後,大部分員工的退休金也跟著泡湯。

  過去這段時間台灣爆發了嚴重的食品 ( 然後還有茶飲和藥品 ) 安全問題,風波最大的是頂新集團旗下的兩家油品公司涉嫌使用不可供人類食用的飼料油或廢棄油,然後製成油品販售給各個食品業者,後來幾乎演變成「吃什麼都有問題」的局面。因為這不是頂新第一次發生問題,開始就有民眾發起拒買頂新旗下所有產品的運動,而這當中最顯眼的目標,就屬頂新持股過半的味全食品。一夕之間,味全許多原本熱賣的商品,都堆在貨架上乏人問津。
  商品滯銷是一回事,味全從上到下可是有上千名員工的老字號企業 ( 如果要考慮整個頂新集團,那可就上萬人了 ) ,在這一波的抵制聲中似乎顯得特別無奈,公司的業績受到影響,當然連帶著危及自己的飯碗。抵制行動延燒幾天,味全的員工也開始出來溫情喊話,認為有問題的是頂新而不是味全,希望消費者不要牽怒頂新其他事業單位,以免影響其他員工的生計。

  這兩則新聞有一個共通點,大企業的高層亂搞,倒楣的好像永遠都是一般員工。但這兩則新聞事件卻有一點非常不一樣,在安隆案過後,美國針對公司治理作了很多補破網的舉措,最有名的就屬【沙賓法案】。沙賓法案 ( Sarbanex-Oxlet Act, 是提案的參議員的名字。法案正式的名稱應該是【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 ) 針對安隆所發生的弊案作了很多項修正,比方說針對企業的查帳會計師作出更嚴格的規範、提高企業高階主管對企業不實財報的刑事責任等等,希望從制度面防堵企業高階主管蓄意隱匿公司負面消息或是作假帳的惡行。當時美國證期會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可以說是雷厲風行地稽查,我那時任職於一家美商企業,總公司還在沙賓法案通過之後,和外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合作契約,任何員工如果認為公司裡的主管有違法的疑慮時,都可以直接和這家律師事務所聯絡,律師事務所會保證你的個人隱私與工作權、並且同時展開調查。
  反觀台灣,我們看見的卻是掌握有公權力的政府高階主管帶頭抵制頂新集團,呼籲消費者拒買拒吃旗下的產品,對於制度面有無值得檢討的必要、政府在這麼多年來的查緝不力等問題,則完全噤聲。

  這一點說實在的還真的讓人感到無奈。但是我想到的,倒是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最近這麼多食品、飲料、藥品出問題,我相信這些公司的員工當中,絕對有一些員工其實知道他們所任職的公司作了一件有問題的事情,這當中有多少員工決定站出來檢舉這件事情?似乎一個都沒有。

  我不是想要責怪這些人,完全沒有這樣的意思。因為,當你懷疑公司的主管可能作出某些明顯違背道德甚至可能違法的決策時,你有多大的可能性會採取正確的行動?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著搜尋一下Milgram非常有爭議的心理學實驗。
  更別提,幾年前我在新聞媒體上看到一個案例,某銀行行員向當地主管機關勞工局檢舉他所任職的銀行未依確切薪資金額為員工投保勞健保,結果勞工局受理這個申訴案件以後,向該銀行調閱該名申訴人的薪資資料和投保資料。雖然勞工局口口聲聲說絕對沒有將申訴人曝光,但事實上這就等於告訴銀行該申訴人的身分。後來那一名行員離職後去其他銀行求職時,其他銀行向原服務單位進行資歷查核,甚至還得到原任職銀行的不利評論。你說,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你就算明知道公司在食品製造的過程中可能使用了有問題的食材或是原料,你還敢向政府提出檢舉嗎?

  所以我想到的是,台灣缺乏「吹哨者保護制度」,讓更多知道內情的員工願意出來發聲。就像我當年任職的美商公司,如果公司很清楚地讓我知道,當我作出了一些有違法之虞的決定時,我的同事可能會撥那個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檢舉專線,我會不會多想一想呢?我相信我會。某種程度上我會說,這樣的制度也許對人沒有信任,但也正因為如此,這樣的制度不會建立在「有道德良知的人都不會作這種事」的這種講出來正義凜然但其實沒有可能落實的標準之上。

  如果你在金融業上班,你所任職的銀行鼓勵員工誠信正直的行為,所有的人都應該秉著良心工作。我會說貴行的管理階層不是天真就是太笨;很簡單,所有的銀行都有層層監管機制 ( 即使如此,每隔幾年都還是會出一個找到漏洞的智慧型犯罪喔 ) ,一旦被查獲有問題的行為,輕則懲戒開除重則依法查辦。如此,在正常的狀況下你我都不會想要做壞事。這當中當然有很大一部分是每一位員工的道德良心,但除了仰賴道德良心之外,銀行也不會冒險和人性對賭。

  政府想要解決很多和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問題,絕對不是和老百姓一起抵制無良企業,而是應該從制度面去著手。我也許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但我認為,企業的不法行為可能會危及無辜的基層員工的工作權,所以給予吹哨者更多的保護,讓員工在發現公司有違法之虞時,願意採取正確的對策,會是這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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